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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子晚报网5月26日讯(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郝彦琨 李树军) 5月25日,盐城市阜宁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,某村一村民种植疑似罂粟的植物。接到举报后,副所长郝彦琨带领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,经确认所种植物确为罂粟,于是将其铲除。经现场清点共有536株,民警随即对非法种植人陈某依法进行传唤。
经审查,去年11月,因陈某的父亲患肺病一直咳嗽,其母亲偶然间听说“大烟桃子”(罂粟果实别称)泡水喝能治咳嗽,就让陈某将一棵罂粟种子种下。陈某在自知种植罂粟是非法的情况下,为了给父亲治病,还是将一颗罂粟种子种在了自家屋后的宅基地上。今年4月,陈某看到自己种的罂粟已经开花,害怕被人发现,就用竹子、塑料网将开了花的罂粟围盖起来,掩人耳目。不过,陈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还是被群众发现举报而发案。目前,陈某因涉嫌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民警提醒,罂粟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毒品,非法种植、携带、运输、贩卖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。种植罂粟超过500株构成犯罪,累犯种植1株也构成犯罪,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免除处罚。警方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毒品,积极举报线索,也希望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人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尽早铲除,以免受到法律的惩处。
校对 陶善工